(文章重溫)
《佛說老母經》中有此句說話:「兩木相鑽出火,火還燒木,木盡火便滅。」此言十分值得我們細心感悟。意思是說我們以一根木在另一根木上不停地鑽動,漸漸就能生火,火生起了,卻反過來燃燒木頭,繼而當火把木頭燒盡時,火也隨之熄滅了。
人生不也就是如此嗎?有時候,我們以為利用他人來得到好處,便沾沾自喜,以為自己很聰明,得到了利益。可是,我們卻往往因這貪念而害了自己,引火焚身。
社會上有不少人終日在明爭暗鬥,利用或陷害他人而獲得自己的利益。這也難怪,我們從小在學校裏就被灌輸這個信念。每個學生的目標都是考取第一,但每班二、三十名學生中就只有一名第一,所以大家都爭着、你死我活地鬥着。不單只學習,就是課外活動,如運動也要比賽,有冠亞季軍之分。本來輕鬆的運動遊戲,卻變成須爭鬥的活動。求學時期已潛意識地薰染了鬥爭的習氣,離開校園便帶着爭鬥的心去工作。互相攻擊、互相加害、互相防範 …… 這樣的生活又怎會快樂呢!
細味鑽木取火的比喻,領悟到利用他人而勝利的時候,往往正是自我滅亡的開始,可能大家會放下好勝之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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