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個婦人因為等了快遞員一段時間還沒有來,所以她很憤怒。快遞員終於來了,她便憤怒地罵了快遞員一頓,說為何來得這麼遲,累得她等了幾小時。
快遞員因為被責罵,心裏很不忿,帶着憤怒的心情走了。憤怒的他很衝動地駕駛他的鐵騎,險些撞倒一個在他前面的人。險些被撞倒的人,破口大罵,又因為快遞員心情不好大家便對罵起來了。
險些被撞倒的人是一個貨車司機,他一邊罵一邊踏上他的貨車,憤憤不平的貨車司機,加油直衝向前,撞倒一個路人,重傷昏迷。
這個路人的重傷和那個憤怒的婦人有沒有關係呢?
在世間的法則中,這個憤怒的婦人不需要負上任何法律責任。
但在因果的法則中,這個意外源自於婦人的憤怒,憤怒的婦人導致憤怒的快遞員,憤怒的快遞員導致憤怒的貨車司機。所以這個路人的意外,是他們的共業了,路人的傷害也是婦人的惡業。
不要輕易憤怒,亦都不要看輕一剎那怒氣所帶來可能的後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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